返回首页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

产品搜索 更多

产品目录

联系方式

上海远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俞燕熙
手机:15000565797
电话:021-58999639
传真:021-50760790
地址:上海嘉定区
邮编:201805
邮箱:m13310162040@163.com
首页 > 技术支持 > 实验室无菌室管理制度

技术支持

实验室无菌室管理制度

更新时间:2021-03-30   点击次数:770次

 1.目的

规范无菌室的使用管理,保持无菌室的卫生环境,保证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。

2.适用范围

适用于实验室无菌室的使用和管理。

3.职责

3.1实验室检验员负责无菌室的日常使用、维护。

3.2实验室领班负责无菌室的管理。

3.3部长负责对无菌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4.内容及要求

4.1准备工作

4.1.1 无菌室的准备

4.1.1.1 无菌室应设有无菌操作间、缓冲间和更衣室,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,室内温度保持在20-24℃,湿度保持在45-60%。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。

4.1.1.2 无菌室经常保持清洁,每次使用前用紫外灯照射或臭氧消毒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,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。

4.1.1.3 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,如75%酒精、0.1%的新洁尔灭溶液等。

4.1.1.4 无菌室应保持清洁,严禁堆放杂物,以防污染。

4.1.1.5 无菌室要求最大限度保持无菌状态,禁止在无菌室以内从事与微生物检测操作无关的活动。

4.1.2 着装准备

4.1.2.1无菌室用工作服、帽、鞋、口-罩用前必须经过紫外灯或臭氧消毒,无菌室的工作服应经常清洗,保持整洁。

4.1.2.2进入无菌室要穿专-用无菌工作服、帽、鞋、口-罩,不准将无菌室的工作服、鞋、帽穿出室外。

4.1.3操作人员准备

操作人员在进行无菌操作前,双手必须进行洗手消毒(75%酒精、0.1%新洁尔灭溶液等)。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无菌室。

4.2 操作要求

4.2.1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、器械、平皿等一切物品,均应包扎严密,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。

4.2.2 待检样品在检查前,应保持外包装完整,不得开启,以防污染。4.2.3 进入无菌室后,随手关好门,操作过程中严禁人员出入。

4.2.4 无菌操作应在超净台上进行,每次操作过程中,均应做空白对照试验样,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。检测过程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,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无误。

4.2.5 仪器、器械、平皿等物品需从传递窗口传入无菌室。

4.2.6 如有菌液或样品洒在超净台上,应立即用75%的酒精棉球擦拭干净,在消毒处理。

4.2.7 灭菌后物品放在指-定位置,注明灭菌日期,高压灭菌物品可存放3天,过期不能再用,需重新包装灭菌。

4.3 清洗要求

4.3.1 带有菌液的吸管、试管、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0.1%新洁尔灭溶液或其它消毒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。

4.3.2 凡带有活菌的物品,必须经消毒后,才能在水龙头下冲洗,严禁污染下水道。

4.3.3 操作完毕,台内物品全部取出并用消毒液喷洒消毒,用后的物品归位,垃圾带出无菌室,再用紫外灯辐照20分钟。

4.4无菌室的清洁消毒

4.4.1 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,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。

4.4.2 无菌室应每月检查菌落数。在超净工作台开启的状态下,取无菌培养皿分别放置工作位置的左中右等处,开盖暴露15分钟后,倒置于36℃培养箱培养48小时,取出检查。100级超净台平板杂菌数平均不得超过1个菌落,10000级无菌操作间平均不得超过3个菌落。如超过限度,应对无菌室进行*消毒,直至重复检查合乎要求为止。

4.4.3 除每日进行清洁和使用前的杀菌之外,要根据空白样的检测情况,及时对无菌室进行*的熏蒸或消毒。

分享到:

返回列表 | 返回顶部
上一篇 : 实验室质量控制真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!    下一篇 :  噬菌体试验的基本方法
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应用案例 技术支持 企业动态 联系我们
上海远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总访问量:781449
电话:021-58999639 传真:021-50760790 地址:上海嘉定区
GoogleSitemap ICP备案号:沪ICP备14029423号-3
联系人:俞燕熙
电话:
021-58999639
手机:
15000565797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