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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支持

实验人一定用得到的检测作业指导书

更新时间:2021-08-02   点击次数:723次

感官检验作业指导书
各种产品的感官检验基本包含组织状态、色泽、气味、滋味是否正常,有无异物,液体样品有无分层及浑浊现象,粉状样品有无水湿、结块,有无霉变、fu败变质等现象。
在感官检验时同时要检验产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净含量等。

(一)化学试剂
化学试剂根据用途分为:一般试剂、基础试剂、高纯试剂、色谱试剂、生化试剂、光谱纯试剂和指示剂等。一般用于食品检验的有一般试剂、基础试剂、高纯试剂和专用试剂。
基础试剂:可用作基准物质的试剂叫做基准试剂,也可称为标准试剂。基础准试剂可用来直接配制标准溶液,用来校正或标定其他化学试剂。如在配置标准溶液时用于标定标准溶液用的基准物。

化学试剂的储存:
(1)化学试剂大多数都具有毒性及危害性,要加强管理。
(2)隔离存放:易燃类、剧毒类、强腐蚀性类、低温贮存的等分类放置;要求化验人员有一定的相关知识。
(3)一般存放于通风、阴凉、温度低于30℃的药品柜中。
有些药品遇光容易分解,避光保存。固体、液体、酸、碱分别放置。

(二)仪器和器皿
(1)检验所用的仪器应处于正常状态,要符合精度要求;同时高级的精密仪器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操作,不可在未弄清使用方法前动用仪器。
(2)仪器因经常使用,检测性能会逐渐降低,所以测试仪器要定期检定和校准。
(3)一般的玻璃器皿采用一次计量。可以是送到法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,也可以送一套到法定的计量单位进行计量,然后用这套计量好的容器对本企业生产中使用的容器进行自校准。玻璃仪器的计量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校正,并不是所有的仪器都要送检,但作为判定数据使用的器皿一定要计量。

(三)溶液的配制
1.标准溶液的配制
配制标准溶液用水,应符合GB/T 6682-2008的要求。
所用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。标定所用的基准试剂应为容量分析工作中使用的基准试剂。
所用分析天平及砝码应定期检定。
所用滴定管、容量瓶及移液管均需定期校正。
制备标准溶液的温度系指20℃时的浓度。
标定标准溶液时,平行试验不得少于8次,两人各作4次平行测定,检测结果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数据的取舍后取平均值,浓度值取4位有效数字。
凡规定用“标定"和“比较"两种方法测定浓度时,不得略去其中任何一种。浓度值以标定结果为准。
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.02 mol/L的标准溶液时,应于临用前将浓度高的标准溶液用煮沸并冷却了纯水稀释,必要时重新标定。
碘量法反应时,溶液温度不能过高,一般在15-20℃之间进行。
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在常温(15-25℃)下,保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。

标准溶液配制的分类:
有直接配制法和标定法两种。
(1)直接配制法
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以一定量的已干燥的基准物(基准试剂)溶于纯水后,转入已校正的容量瓶中,用纯水稀释至刻度,摇匀即可。
(2)标定法
很多试剂并不符合基准物的条件,例如市售的浓盐酸中HCL很易挥发,固体氢氧化钠很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二氧化碳,高锰酸钾不易提纯而易分解等。因此它们都不能直接配制标准溶液。一般暗先将这些物质配成近似所需浓度的溶液,再用基准物测定其准确浓度。这一操作称为标定。

配制溶液注意事项
配制溶液的蒸馏水一定要达到规定标准,防止水中杂质影响实验结果。

称量要准
特别是在配制标准溶液时,称取标准物质的量要准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,称取的试剂要毫无损失地转移到容量瓶内,定容要准确。作为检验人员要学会看懂标准要求,如标准上写着“准确称取"或“精确到0.0001g、0.001g"的要求,就要准确称取到相应的精度要求;同时在称取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变更的容器。
配制标准溶液时,需要干燥的试剂或基准物(根据标准中的具体要求)一定要进行烘干后方可使用,而且要在烘干后尽快使用。
每瓶试剂溶液必须有标明名称、浓度和配制日期的标签,标准溶液的标签还应标明标定日期、标定者。
溶液要用带塞的试剂瓶盛装。见光易分解的溶液要装于棕色瓶中,挥发性试剂、见空气易变质及放出腐蚀性气体的溶液,瓶塞要严密。浓碱液应用塑料瓶装,如装在玻璃瓶中,要用橡皮塞紧,不能用玻璃磨口塞。
配制liu酸、磷酸、硝酸等溶液时,都应把酸倒入水中,对于溶解时放热较多的试剂,不可在试剂瓶中配制,以免炸裂。
不能用手接触腐蚀性及有ju毒的溶液。ju毒溶液应先作解毒处理,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。

(四)样品的理化检验
(一)样品的采集
1.采样目的
确保采集的样品能代表全部被检验的物质,使检验分析更具代表性。

2.采样原则
采集的样品要有代表性,采样时应首先对该批食品原料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方法条件、周围环境卫生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,检查是否有污染源存在,同时能反映全部被检食品的组成、质量和卫生状况。
应设法保持样品原有微生物状况,在进行检验前不得污染,不发生变化。
采样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,容器必须灭菌,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,容器不得使用煤酚皂溶液,新洁尔灭、酒精等消毒物灭菌,更不能含有此类消du药物,以避免杀掉样品中的微生物,所用剪、刀、匙用具也需灭菌方可使用。

3.采样数量
取样数量的确定,应考虑分析项目的要求、分析方法的要求及被检物的均匀程度三个因素。样品应一式两份,分别供检验、复检使用,每份样品数量一般不少于200g。
根据不同种类采样数量略有不同,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为25克。

4.采样方法
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。
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,尽可能取原包装,直到检验前不要开封,以防污染。
如为非冷藏易腐食品,应迅速将所采样品冷却至0-4℃。
不要使样品过度潮湿,以防食品中固有的细菌增殖。
在将冷冻食品送到实验室前,要始终保持样品处于冷冻状态。样品一旦融化,不可使其再冻,保持冷却即可。

5.样品的保存和运送
样品采集完后,应迅速送往实验室检验,送检过程中一般不超过3h,如路程较远,可保存在1-5℃环境中,如需冷冻者,则在冷冻状态下送检。
冷冻样品应存放在-15℃以下冰箱内;冷却和易腐食品应存放在0-5℃冰箱或冷却库内;其它食品可放在常温冷暗处。
运送冷冻和易腐食品应在包装容器内加适量的冷却剂或冷冻剂。保证途中样品不升温或不融化。
待检样品存放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。

(二)检验样品的制备
样品的全部制备过程均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。
检验冷冻样品前应先使其融化。可在0-4℃融化,时间不超过18小时,也可在温度不超过45℃的环境中融化,时间不超过15分钟。
检验液体或半固体样品前应先将其充分摇匀。如容器已装满,可迅速翻转25次;如未装满,可于7s内以30cm的幅度摇动25次。从混样到检验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。
开启样品包装前,先将表面擦干净,然后用75%乙醇消毒开启部位及其周围。
非粘性液体样品可用吸管吸取一定量,然后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内,吸管插入样品内的深度不应超过2.5cm,也不得将吸有样品的吸管浸入稀释液或培养基内。
粘性液体样品可用灭菌容器称取一定量,然后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。
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可用灭菌的均质杯称取一定量,再加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进行均质,从样品的均质到稀释和接种,相隔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,或是在无菌生理盐水里放入玻璃珠,充分振荡摇匀。

(三)检验
实验室收到样品后或是自己取样后,首先进行外观检验,及时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方法进行检验,检验过程中要认真、负责,严格进行无菌操作,避免环境中微生物污染。
检验所使用的稀释液、试剂、培养基接触的一切器皿必须经过有效的灭菌。
实验室所用仪器、设备的性能应定期检查和校正。
制备试剂和培养基所用的水,应为无离子水或用玻璃器皿蒸馏的蒸馏水。
检验结束后,所有带菌的培养基、试剂、稀释液和器皿必须尽快灭菌和洗刷。清洗过的器皿不应残留洗涤剂的痕迹。

(四)检验记录和结果的报告
经检验的每份样品都应有完整的检验记录。样品检验过程中所用方法、出现的现象和结果等均要用文字写出试验记录,以作为对结果分析、判定的依据,记录要求详细、清楚、真实、客观、不得涂改和伪造。
检验结束后,根据检验结果,及时填写检验报告书,签字并经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发出。

(五)样品的微生物检验流程
(六)微生物操作注意要点
无菌操作要求
(1)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,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,许多实验要求在无菌的条件下进行,主要原因,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,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,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;
(2)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、带工作帽;
(3)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,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、帽及拖鞋,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,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;
(4)接种食品样品时,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,然后用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;
(5)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、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,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,不能放置后再使用,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;
(6)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,吸管尖部不能触及试管或平皿边;
(7)接种样品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,接种细菌活样品时,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;
(8)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,必要时还要烧到针和环与杆的连接处;
(9)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,应用相应的吸尔球吸取,不得直接用口吸。

无菌间使用要求
(1)无菌间应密封,不得随意打开,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门,另尽量设有小窗,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;
(2)无菌间应保持清洁,工作后用巴氏消毒溶液消毒,擦拭工作台面,不得存放与试验无关的物品;
(3)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,打开紫外灯消毒(30W,1m)时,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,使用紫外灯,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,以免引起损伤,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球轻轻擦拭,除去上面的灰尘和油垢,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;
(4)处理和接种食品样品时,进入无菌间操作,不得随意出入,如需要传递物品,可通过小窗传递。

消毒灭菌要求
微生物检测用的玻璃器皿、金属用具及培养基、被污染和接种的培养物等,必须经灭菌后方能使用。
(1)灭菌前准备
①所有需经灭菌的物品首先要清洗晾干,玻璃器皿如吸管、平皿用纸包装严密,如用金属筒应将上面气孔打开。
装培养基的三角瓶塞好棉塞,试管盖好盖,用纸包好。
(2)装放
将物品分别包扎好,直接放入消毒筒内,物品之间不能过挤。
(3)设备检查
①检查门的开关是否灵活,橡皮圈有无损坏,是否平整。
②压力表蒸气排尽时是否停留在零位,盖好盖,通蒸气或加热后,观察是否漏气,压力表与温度计所标示的状况是否吻合,管道有无堵塞。
③对有自动电子程序控制装置的灭菌器,使用前应检查规定的程序,是否符合于进行灭菌处理的要求。

(4)灭菌处理
手提式高压锅或立式压力蒸气灭菌器的使用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
①高压锅内加入清水(重复使用时应将水量补足,水变混浊需要更换)。
②将要灭菌的物品放入灭菌锅内,盖好盖子。
接通电源,加热,水沸腾后打开放气阀排气,直到压力表指针降到0.05Mpa时,关掉放气阀。
指针指到121℃时开始计时,达到要求的灭菌时间关掉开关,冷却直到压力降到0.05Mpa即可通过放气阀缓慢放气。

(5)灭菌温度与时间
①不同类型培养基的灭菌温度与时间的不同。
②灭菌处理:灭菌后物品,按正常情况已属无菌,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查,以免再度污染。
物品取出,随即检查包装的完整性,若有破坏或棉塞脱掉,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。
取出的物品,如外包装有明显的水浸者,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。
培养基或试剂等,应检查是否符合达到灭菌后的色泽或状态,未达到者应废弃。
取出的物品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,或沾有水液,均视为受到污染,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。
取出的合格灭菌物品,应存放于贮藏室或防尘柜内,严禁与未灭菌物品混放。
凡属合格物品,应标有灭菌日期及有效期限。
每批灭菌处理完成后,记录灭菌品名、数量、温度、时间、操作者。

(6)有毒有菌污物处理要求
微生物实验室所用实验器材、培养物等未经消毒处理,一律不得带出实验室。
经培养的污染材料及废弃物应放在严密的容器或铁丝筐内,并集中存放在zhi定地点,待统一进行高压灭菌。
经微生物污染的培养物,必须经121℃,30min高压灭菌。
染菌后的吸管,使用后放入5%煤酚皂溶液或石炭酸溶液中,最少浸泡24小时,再经121℃,30min高压灭菌。
涂片染色冲洗片的液体,一般可直接冲入下水道,染色的玻片放入5%煤酚皂液中浸泡24h后,煮沸洗涤。
打碎的培养物,立即用5%煤酚皂液或石炭酸喷洒和浸泡被污染部位,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。

(7)玻璃器皿的清洗要求
①目的  
为了保证微生物实验顺利进行,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,不影响实验进度,必须把器皿*清洗干净。

②注意事项
任何洗涤方法,都不应对玻璃器皿有所损伤,不能用有腐蚀作用的化学药剂,也不能使用比玻璃器皿硬度大的物品来擦拭玻璃器皿。
一般新的玻璃器皿用2%的盐酸液浸泡数小时,后用水冲洗干净。
用过的器皿应立即洗涤,放置太久会增加洗涤困难。
强酸、强碱及其它氧化物和有挥发性的有毒物品,都不能倒在洗涤槽内,以免污染环境水质,必须倒在废水缸中。
含有对人体有传染性病菌的器具,应先煮沸灭菌后再进行洗涤。
难洗涤的器皿不要与易洗涤的器皿放在一起,以免增加洗涤的麻烦。有油的器皿不要与无油的器皿混在一起,否则使本来无油的器皿沾上了油垢,浪费药剂和时间。
洗涤剂的种类:水、洗衣粉、柠檬洗涤剂、肥皂。

③洗涤方法
含有琼脂培养基的玻璃器皿的洗涤方法:事先应将器皿中的琼脂刮去,然后用清水洗涤,并用试管刷刷其瓶壁,以除去粘污在壁上的灰尘和油垢。用洗衣粉水洗去油污,然后用自来水(蒸馏水)冲洗。洗好后的器皿应倒置晾干或置于干燥箱中干燥至无水滴。
载玻片及盖玻片的洗涤法:新载玻片及盖玻片先在20%的盐酸溶液中浸一小时,然后用自来水冲洗2~3次,最后用蒸馏水换洗2~3次。用过的载玻片及盖玻片,应用纸擦去油垢,再放在5%的洗衣粉水中煮30分钟后立即用自来水冲洗,然后放在稀的洗液中浸泡2小时,再用蒸馏水冲洗至中性。
移液管、倒管的洗涤方法:新的移液管及倒管先在的5%盐酸溶液中浸一小时,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几次,最后用蒸馏水换洗几次。用过的移液管、倒管先用自来水洗去表面的残液,再放在洗衣粉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,再用自来水冲洗至管内壁无残渣,最后用蒸馏水换洗次,晾干后入恒温干燥箱中烘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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