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首页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

产品搜索 更多

产品目录

联系方式

上海远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俞燕熙
手机:15000565797
电话:021-58999639
传真:021-50760790
地址:上海嘉定区
邮编:201805
邮箱:m13310162040@163.com
首页 > 技术支持 > 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

技术支持

微生物实验室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

更新时间:2021-10-15   点击次数:656次

1、实验室所用工作场所均需zhi定专人负责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工作;

2、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后要做好实验室清洁工作。定期对操作工作台和无菌室用适宜的消毒液清洗,以保证其洁净度符合要求;

3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维护工作场所环境整洁。测试人员在测试过程中要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;

4、实验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检查工作场所的水、电、门、窗的安全情况;

5、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用具,如灭火器等。

6、要在实验室安放废液、废弃物的回收装置,测试人员要把废液、废弃物放入回收装置,污染的废液和废弃物,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方可处置;

7、实验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安全落实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
8、实验室人员要对环境条件进行定期的监测、控制并做好记录;

9、与检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,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实验室时,必须穿工作服、戴鞋套,离开时将工作服放在zhi定的位置,鞋套放在zhi定的存放容器内;

10、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紫外线灯,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,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,再用紫外线灯辐照灭菌20分钟;

11、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必须更换工作服、鞋、帽子、口罩;

12、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,如75%的酒精。

分享到:

返回列表 | 返回顶部
上一篇 : 实验室标准物质管理还不明白?远慕带您了解!    下一篇 :  远慕实验:理化检测中的一些小定义!
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应用案例 技术支持 企业动态 联系我们
上海远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总访问量:781449
电话:021-58999639 传真:021-50760790 地址:上海嘉定区
GoogleSitemap ICP备案号:沪ICP备14029423号-3
联系人:俞燕熙
电话:
021-58999639
手机:
15000565797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